内蒙古川渝商会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

2014-11-06

1.以商会名义向外发送的各类正式公文、函件等,需经部门负责人审阅,会长或秘书长签发。

2.商会对内、对外签订的合同,经会长同意后由所涉及部门负责办理,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统一交秘书处分类存档,以便随时备查。

    3.建立文件传阅制度,对上级来文和商会文件在副会长以上传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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